发布时间: 2021-04-19 16:59 信息来源:前线网-《前线》杂志
[摘要] 改革创新是社会主义前进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战略引擎,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紧紧抓好改革、开放、创新三件大事,正确处理制度自信与改革创新、问题意识与目标导向、植根中国与积极借鉴、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的关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和制度优势。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创新;社会活力;制度优势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29-1445(2021)04-0033-0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明确指出:“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和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社会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
社会主义发展史告诉我们,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和实践发展不断改革创新,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
社会主义社会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任何一种形态的社会制度建立后,不可能完美无缺、一成不变,而是必然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从发展变化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主义,强调其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一个充满辩证运动、不断改革发展的社会。1890年8月21日,恩格斯在致奥托·冯·伯尼克的信中写道:“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 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尚存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地方,其具体体制也有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可能,从而影响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只有自觉地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使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次巨大飞跃,也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崭新制度,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不可能一开始就十分完善,这就需要有一个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的过程。
僵化保守是苏东剧变留下的深刻教训。改革是制度生命力之源,创新是制度持续力之魂。一种社会制度在创立之后,只有依靠不断改革创新,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才能防止“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历史命运。苏联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曾取得一系列辉煌成就,然而最终跌入垮台、解体的深渊。苏联解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制度僵化保守、积重难返,走进了死胡同。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也曾想通过改革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但由于长期受教条主义束缚,对初始建立的社会主义体制的弊病缺乏充分认识,因而都没有找出问题的体制性根源,更未能根除体制的弊端。特别是在改革遇到挫折时,没能吸取教训、兴利除弊,而是踏上了一条从力图摆脱传统苏联模式的控制走向完全投向西方的怀抱、从批判历史上的错误走向完全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归之路。
改革创新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的内在动力。因时而变、因势而新、与时俱进,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顺利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开启了制度建设新征程。从提出“制度改革”任务并全面推进,到提出“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勃发,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显示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自我完善能力。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
改革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要勇于改革创新,善于自我完善,充分发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效能。
改革创新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自觉将改革创新的精神注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围绕种种体制机制问题把脉开方、对症下药、不断发力:注重解决体制性的深层次障碍,推出一系列重大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一批结构性矛盾,很多领域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注重克服机制性的梗阻问题,打通理顺了许多堵点难点,增强了全社会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从老百姓身边事改起,适时推出一批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性创新,解决了民生领域许多大事难事,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实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样一种与时俱进的变革能力,这样一种自我完善的发展能力,让中国能够始终踏准时代节拍、跟上时代变化,让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改革创新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将会面对诸多利益固化藩篱和更多体制机制问题。这既不能靠简单的“零敲碎打”,也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为此,必须注重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通过建章立制、健全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破解社会主要矛盾,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特别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只有改革创新才能破除阻碍发展稳定的不合理因素,解决制度体系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困难问题,从而建立起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回应时代问题挑战的制度体系,锻造出高效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力,运用制度威力、发挥体系合力,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
改革创新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根本途径。制度建设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需要不断改革创新从而使之富有活力和创新力。因此,制度富有创新性是现代化国家的必要条件,推进制度全面系统的改革创新,有助于促进制度体系的联动集成,有助于提高制度体系的总体效应。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多好成绩,收获了很多好经验,但一些制度距离成熟、定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制度创新在一些方面还滞后于实践创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 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后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在改革创新、自我完善中永葆生机活力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创新未有穷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
坚持制度自信与改革创新相统一。坚定制度自信,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前提。改革创新的目的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不管怎样改革,都必须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方向,把改革创新建立在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信心的基础上。改革创新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制度自信的根本动力。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创新,革除体制机制弊端,才能让我们的制度自信更加彻底、更加持久。坚持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前者是方向和根本前提,后者是手段和根本动力,二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因此,在改革创新中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同时,大胆突破创新,通过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不断修正和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自信。
坚持问题意识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制度创新的过程本身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从来都具有很强的问题意识,都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发展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既有解决现实问题的一时之功,也有久久为功的长远之效,共同推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发展。直面问题在本质上是为了解决问题,进而实现既定的目标。目标是在解决问题的进程中逐步实现的,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朝着目标不断努力的过程。同时,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问题意识和目标导向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目标,我们要以此为总方向、总遵循,以破解深层矛盾和重大问题为重点,不断促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坚持植根中国与开放借鉴相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内容博大、思想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潜移默化的文化奠基作用、培根铸魂的文化源流作用。只有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吸纳传统文化中的优良因素和有益成分,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厚重的文化底气。同时,坚持借鉴有益成果,是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途径。我们从来不排斥任何有利于中国发展进步的他国制度和治理经验,而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正是坚持自主与开放相结合,我们的制度既立足中国,又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保持了不断适应变化的能力。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应该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宽阔的胸怀、更加包容的姿态,大胆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制度成果。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相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引领着制度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路径,确保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继续前进。我们党始终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唯有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鲜明价值指向。我国的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勃勃生机蕴藏在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之中,无穷的活力体现在人民群众自主创造的伟大实践之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人民情怀彰显治理价值,以人民智慧激发更大活力,就一定能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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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郭海军,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国家发展战略教研室副主任、教授)